2023年第04号中国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评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9-25 14:30编辑:小编来源:中国生态地标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规划网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公示公告
2023年第04号

中国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

评定名单的公示


按照原国家林业局与国家质检总局签订的备忘录和生态原产地团体标准,根据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关于开展“中国生态原产地农林产品评定工作”的通知,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申报材料审核评定,符合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的相关规定,拟予以通过。现将本次拟评定的产品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申请人申请产品
01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新晃黄精
02山西田然农谷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小米、大米


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申请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持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生态产原地标志产品受理办公室书面提出,并说明异议具体内容及理由。生态原产地标志保护产品受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2118170,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内23号信息楼。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生态原产地工作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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